近日,赤峰市松山區印發了《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的通知》,以多條“硬核”措施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健全高質量就業促進機制,確保就業形勢穩定。
落實農民工管理服務政策。松山區做好信息收集和協同保障,充分發揮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就業服務平臺作用,通過電話等渠道摸清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意向的勞動力基本情況和擬返原工作崗位及擬外出打工的農民工情況。截至4月底,外出農民工11273人,擬外出務工43108人,已返崗復工農民工16033人。做好“點對點”服務,每日維護“點對點”用工對接服務平臺,通過電話逐人了解復工信息。協助完成出行備案,對集體赴外務工人員,開展“點對點”包車直達運輸。
落實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開發政策。面向城鎮登記的“4050”失業人員、貧困戶(含脫貧不脫政策人員)等八類就業困難人員,按照“特事特辦、簡化手續”等要求設立疫情防控臨時公益性崗位22個,從事疫情防控普查、協管、保潔等工作,目前已全部上崗。
落實穩崗返還政策和待遇保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協助辦理穩崗返還手續,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暫時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為上年度6 個月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目前,已向有關部門申報第一批符合政策的穩崗返還相關信息,涉及企業100家,資金162.15萬元。疫情期間,新申領失業保險金人員不受申領時限限制,可延期辦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正常按月發放,保障其基本生活。
落實失業保險費“緩繳”“減免”政策。允許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無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緩繳失業保險費,緩繳最長6個月。逾期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經報備后,免收滯納金。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征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2 月至4 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經統計,全區共有1家大型企業、857家中小微企業可享受失業保險減免政策。